更新时间:2022.01.12
债务担保人的责任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多个保证人的,按约定承担保证份额。如果发生债务转移的,担保人的责任是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务人与债权人欺骗担保人担保生效,但是担保人可以申请撤销,主合同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以欺诈的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担保协议的,担保人可以申请撤销。
连带债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范围有: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所有担保责任范围与债务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的责任范围完全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和损害。部分担保责任范围由担保人和债权人具体约定,只代表债务人履行全部担保责任表债务人履
替他人债务担保的法律风险为如果对方无力还款,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代为偿还该欠款,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
债务人失踪不能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担保人的责任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
法律风险为,债务人无力还债时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风险。因为我国《担保法》规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替他人债务担保的法律风险为如果对方无力还款,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代为偿还该欠款,且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
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1.一般保证责任,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股东应承担担保公司债务的责任如下: 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实施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3、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无法清算; 4、公司解散后
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 1、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 3、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