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出资额即可。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形,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转让不需要债务人确认,只要通知债务人就好。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务加入中在加入债务的第三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愿意则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加入又称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形,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转移后原债务人不再承担责任,但如果债权人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则原债务人仍然需要对债务承担责任。 注意转让债务的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原债务人主张债务。
确认债务担保或债务承担的具体办法: 1、债务承担是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2、担保是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
债务加入要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有限公司欠债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偿还。但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且出现了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的情况或者出现其他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的,则需要对公司欠款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对于公司的债务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法人代表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但如果公司债务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或者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法人代表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转让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则需要承担责任,当债权人同意债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的,如果没有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则担保人对于该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债务承担需原债务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