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诉讼时效中断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中断的法定理由可以受当事人主观意志的影响;时间不同。停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法律效力不同。暂停的法律效力是不将暂停原因发生的时间计入时效期间,暂停原因发生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会随主债务一起中断,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需要看保证的类型,一般保证保证债务的时效随主债务时效中断而中断,连带保证不中断。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
向债务人申报债权的,诉讼时效会因此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规定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诉讼时效中断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6个月内,中止则适用于整个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止事由消失的,时效继续计算。但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抵押权对诉讼时效的中止是不可以适用的。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届满的制度。
债务人被关押的诉讼时效不会中断。 只有下列情形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债务人被关押的诉讼时效不会中断。 只有下列情形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行为,所以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开始计算。 2、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
债权人不得直接起诉保证人,应当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时,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可能已经过去,这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后,主合同的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义务的诉讼时效也应随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保证人承担的与本条所指主债务人间承担的连带债务并不相同,并不能因为连带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效力具有涉他性就认为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也具有涉他性。而且,由于连带保证人承担的债务具有独立于主债务的特性。 因此,主债权人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