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财产损害可以要求排除妨碍。民法典中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当被侵权人人身或者财产处在危险状态中,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以上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上,考虑到用人单位一般掌握管理劳动者是否加班、具体的加班时间以及加班时间的长短等证据,因此,用人单位承担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
排除妨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适用的请求权是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即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法定的请求权和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也就是说,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必须是存在于双方关系的请求
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
排除妨碍纠纷属于传统的民事案件案由。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出台之前,它好像一只很大的口袋,装进了不同类型的多种民事纠纷,为立案法官确定一些是是而非的民事案件案由,起了不小的作用。
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是指债权人对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负有举证责任。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
请求权的非排他性是指由于物权法定,一方侵害对方的物权,所有人可以根据物权的所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侵权方承担侵权责任债权请求权。而且一般是在特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其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成立,对合同以外的人并不产生效力,这就是指债权请求
侵权责任请求权的性质:请求权的概念由德国法学家温德沙伊德提出,指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其目的是使罗马法和旧普通法中的诉权从程序的角度可行,并在私法的实体法上加以规定。请求权是实现权利的重要途径与手段。
我们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 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 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
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 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 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
若我国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行为产生劳动争议的,即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