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报销工伤保险的具体程序: 1、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交通费由第三人支付,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等条件,具体的报销比例按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确定,如: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是职工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是职工工资的85%等。
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则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规定。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报工伤保险的办法:劳动者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单位的营业执照、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经审核通过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赔偿。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申请报销工伤保险的流程: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疗费的缴费单据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职工在工作期间遭遇工伤事故后,该用人单位要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反应,申请工伤鉴定。有关部门的鉴定结果告知职工和单位后向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公布鉴定结果后按照标准计算赔偿额。赔偿金额要参照以下项目进行计算: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外
职工在工作期间遭遇工伤事故后,该用人单位要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反应,申请工伤鉴定。有关部门的鉴定结果告知职工和单位后向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公布鉴定结果后按照标准计算赔偿额。赔偿金额要参照以下项目进行计算: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外
保险范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
工伤费用报销范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工伤保险报销比例一般如下:1、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是百分之95、百分之90、百分之80和百分之70,单位承担差额;2、单位一次性向工伤经办机构缴纳1到4级伤残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费用,按照劳动者所在市的退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