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诉讼案情多种多样,谁是案件的适格被告也需要根据的具体情况来分析。
诉讼主体不适格法院不会受理案件,会驳回起诉。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原告需要识别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存在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被告主体不适
行政裁定书是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生效的行政裁定书,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有执行权的,也可以自行执行。
行政裁定书如果已经生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行政裁定书的行为,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依法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对行政裁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期限之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来提起行政诉讼。
执行裁定书是在执行程序中所作出的裁定,目的是为了保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它法律文书。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被告不适格的意思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被告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
行政诉讼中的被告不适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的,则法院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如果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则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
被告不适格,是指被告对于原告起诉的诉讼标的或者法律关系,不具有应诉的权能。 通俗的讲,被告不适格,即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也即被告是被原告错误起诉,即被告与原告没有争议,也没有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不一定。在正常的情况下,法院在制作完成判决书后,就会按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而在一般的情况下,都会在同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但是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同时进行送达,即使双方当事人都是同一地区的,也并不表示双方会同时收到送达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