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者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
不是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
领证后给的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在结婚登记前彩礼陪嫁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结婚彩礼一般不算共同财产。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结婚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则应当成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结婚登记之后支付的彩礼,如果没有特别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中国婚嫁传统习俗,是指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 反映在法律上,应理解为婚姻关系成立之前男方赠送给女方一定财产的行为,因此,属于婚前赠与行为,应属于一方所有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不是必须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彩礼产生结婚登记前的,一般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彩礼产生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产生的,则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不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彩礼钱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并且没有特殊约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由一方家庭占有,由于彩礼未转入夫妻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已经领结婚证但是
双方在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进行同居生活,无论时间的长短,给彩礼的一方如果确定双方关系已经破裂了想要要回彩礼的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退还彩礼的,但是在共同生活当中已经把部分的彩礼给使用掉了,对于被使用掉的这部分彩礼是可以不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