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的以下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未明确只归于一方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一、住房公积金。 二、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四、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等等。
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是: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后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 2、婚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入; 3、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规定的财产为夫
财产刑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涉及到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财产需要进行财产刑的判决时,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侵害。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没收财产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没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
夫妻共同债务: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因从事生产、所负债务以及所欠缴的税款;婚姻存续期间因医疗费用所负债务;为自身发展参加教育、培训需要支付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夫妻之间共有的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以及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入。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婚后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上述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一、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人智力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有房屋的共同财产是: 1、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
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都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