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5
1、混淆行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下列房屋装修行为是禁止的:未经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不能防水的区域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拆除、变更承重墙以及附属物的;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的。
禁止行为可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一般违法包括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是刑事违法。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犯罪分子应实行刑事处罚,这在人们
禁止行为可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一般违法包括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是刑事违法。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犯罪分子应实行刑事处罚,这在人们
以下垄断行为被法律禁止: 1、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着之间签订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支配地位,从事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违反法规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银行有上述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银行直接
公司人员的以下行为是禁止的: 1、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2、公司的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合同的约定,损害公司利益; 3、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一,禁止“己代理”。所谓“己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被代理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 第二,禁止“双方代理”。所谓“双方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两个被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的情况。 第三,禁止恶意串通。所谓“恶意串通”,是指代
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禁止的婚姻行为是: 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禁止重婚 三、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四、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