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有: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
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生逃避或妨碍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保证人必须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即保证人必须做到: 监督被保证人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
取保候审期间社保可能会停缴,如果单位没有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则单位仍给缴纳保险;反之,可以将保险关系转入户口所在地自己缴纳保险。 以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不会改变的,取保候审不影响缴费。 结合《劳动法》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
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一般最长就是七个工作日,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决定于警方制作的退还保证金决定,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以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
符合条件就会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要视具体案件而定;在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的义务的前提下,可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若将违法犯罪所得积极退赃,且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则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
符合条件就会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要视具体案件而定;在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取保候审的义务的前提下,可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的,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
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以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可以退钱: 一、在所居住的市、县活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没有离开; 二、变动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后,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报告执
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办案单位解除对被
亲属能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1000元以上,没有上限!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