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后,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务有超过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那么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既可以选择对其继续清偿,也可以选择不予偿还。
债权一般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
1、首先应当确定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对于被继承人所负担的债务应当用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2、区分继承的性质。若存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应当是法定继承人首先清偿债务;3、对债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有优先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一般按先后顺序处理
遗嘱继承与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即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是的,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再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而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
遗嘱继承人优先于法定继承人。有两个方面,一是被继承人为部分遗产设立遗嘱时,该部分遗嘱优先继承给遗嘱继承人,剩余未设立遗嘱的遗产开启法定继承,依法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二是被继承人有未清偿的债务或税务时,优先使用未设立遗嘱的部分即法定继承的部分清
继承开始之后,首先是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才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嘱继承的顺序是按照遗嘱人约定的顺序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把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几人; 2、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程序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放弃继承遗产则不需要承担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该债务的偿还责任。
需根据具体情况分处理的: 1、如果被继承人只有受遗赠人一个继承人的,遗赠的执行不能妨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 3、如果既有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