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4
交通事故中交警扣车最长的期限是33天。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
行政处罚在二年后失效。如果行为人依法应受行政处罚,但是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后不再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时效最长是二年,但若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应当在两年内做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年。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中扣押的手机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具体的扣押日期则由行政机关依法决定。
对公安机关复议时效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诉讼时效为若是直接起诉的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查,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
行政处罚没有执行,执行有时效。当事人需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履行,但是当事人履行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如果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罚款的,行政处罚的罚款应该当场交;如果不是当场收缴的,则当事人应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去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