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4
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一概而论,重点还应考量该担保之债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是否密切相关。若该债务形式为对外提供的担保,该担保未经夫妻另外一方同意,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根据规定,该担保债务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
担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的对外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等。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债务,由遗产继承人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2、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了死亡一方的遗产的,那么另一方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过部分就不需承担。
夫妻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有以下几点: 1、夫妻共同生活中,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知情和允许,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法律抚养、赡养义务的人而产生的债务。 2、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款开设店铺、买卖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并且其经营所得财产并未被夫妻共同生活所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所形成债务,如果没有经夫妻另外一方同意,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有以下几点: 1、夫妻共同生活中,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知情和允许,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法律抚养、赡养义务的人而产生的债务。 2、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款开设店铺、买卖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并且其经营所得财产并未被夫妻共同生活所
夫妻离婚债务是否可以一方负责,根据以下情况判定: 1、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一方负担,则离婚债务以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偿还
未经一方同意所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视情况而定,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未经一方同意所负的债务一般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