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实行二审终审制,还有再审的原因主要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 我国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重审程序,但是如果是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生效以后,法院发现原先的审判有误,法院可以主动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
实行二审终审制,还有再审的原因主要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 我国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重审程序,但是如果是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生效以后,法院发现原先的审判有误,法院可以主动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
实行二审终审制,还有再审的原因主要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 根据法律规定,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
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
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而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重新发回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因为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存在存在错误,所以终审后还存在再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终审后,法律文书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律文书还存在错误的,就需要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终审后不存在再审的,就无法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就不利于维护
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存在存在错误,所以终审后还存在再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终审后,法律文书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律文书还存在错误的,就需要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终审后不存在再审的,就无法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就
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存在存在错误,所以终审后还存在再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终审后,法律文书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律文书还存在错误的,就需要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终审后不存在再审的,就无法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进行再审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审终审裁定是指终结审理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判决、裁定是第二审法院对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按第二审程序审理后,就有关实体或程序问题所作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