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有限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股东应承担担保公司债务的责任如下: 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实施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3、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无法清算; 4、公司解散后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以公司的资产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所以才叫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由股东出资和企业经营期间的取得的资产构成,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对于有
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如下: 1、股东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股东当事人正在执行刑罚或刑事强制措施; 3、股东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股东当事人因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
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出现一些例外的情况,那么特定的股东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一人有限公司为例,如果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那么在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人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或者管理者在合法经营范围内经营公司,造成破产,则公司股东只用于用本公司的资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抵债,不负有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 2、股东非货币投资明显低于章程定价的; 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未按章程缴纳全额出资的。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除补足出资外,还应当就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