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企业破产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向破产企业申报债权需要提供债权的证明,比如合同等,还有是否有担保以及偿还的情况。申报债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才可以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的注意事项有债权人与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
可以申报的债权有哪些范围: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
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便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承担因审
破产债权申报,是由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对自己合法拥有的债权进行申报的一种程序。债权申报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仍然可以就破产债权进行申报,但该债权能否实现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租房合同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的;租赁当事人预期违约或者迟延履行的;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因不可抗力或者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债权人申请破产条件有: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债权人申请破产需要提交书面破产申请,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职工安置预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说明,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企业债权情况表,企业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企业涉及的担保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