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监视居住之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本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监视居
监视居住能转成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被监视居住了不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性质都是为了针对不在监管场所控制,也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所以只需要采取其中一项即可,不能同时适用。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监视居住可以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是强制措施,可以互相转化的。1、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差别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3、适用条件不同。 4、执行地点不同。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差别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3、适用条件不同。 4、执行地点不同。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监视居住改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是,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如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不同在于: 1、适用条件不同。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申请主体有犯罪嫌疑人、被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不同: 一、适用条件不同。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申请主体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