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五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分别是: 1、用人单位招录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用人单位招录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3、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服务关系; 4、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 5、农村承包经营户
强奸罪有下列情形从重处罚: 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2、强奸妇女,多人强奸幼女;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 5、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未遂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犯罪的从轻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
三种情形不能认定为立功: 1、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 2、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 3、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四种来源线索、材料不得认定为立功: 1、本人通过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四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3、因工外出期间从事非工作原因的活动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本人负主要责
不可以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不具体说明犯罪事实而揭露的行为、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对侦查其他案件或者逮捕其他犯罪分子没有实际效果。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渠道取得的。因其原来从事调查、取缔犯罪的职务而获得的,都是不能认定为立功的。《中华人民
1.强奸罪的犯罪手段有: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
工伤认定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发生以下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是:犯罪主体不是单位的;设立公司、企事业单位是为了实施走私犯罪的;公司、企事业单位设立后,是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或者是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