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具体如下: 1、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的提出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为裁定送达后的15日之内。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如果不成立,裁定驳回。
民事执行期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
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履行期限;协议不成的,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后,随时要求对方履行。
申诉期限一般为七日。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
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
债权案件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相关规定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暂缓执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如下: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