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提供担保是诉前保全申请人面临的重大的负担和障碍。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的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担保数额是确定的,但是如何提供担保,法律没有跟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各地法
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财产保全,离婚前,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紧急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申请人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1、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用现金担保,也可以用实物担保,担保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保全标的价值的30%。 2、财产保全有两种保存方式,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向法院起诉前,在紧急的情况下,不申请保全会影响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所以向人民法院撤诉后,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如果造成被保全人损失,担保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为避免可能因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而裁定对财产进行保全或者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法院也可以在必要的情况
1、不一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2、在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担心自己没有提起财产保全,对方将财产偷偷转移走,这样自己就算胜诉,也不一定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钱。
财产保全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
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规定,法律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法院只能对当事人申请的财产进行保全,并且该财产必须是与案件有关的财产,同时保全的财产价值数额只能达到足以赔偿保全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程度。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
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的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则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该措施。 2、保全的前
离婚诉讼财产是否保全,以及所担保的金额都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的事实情况确定。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当事人的申请,来裁定对财产进行保全或禁止做出一定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在没有提出申请时,人民法院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保全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