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
申请对遗嘱继承进行公证的办法: 1、当事人首先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的,进行公证登记。
遗嘱应当包含的内容: (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所欠的债务及其清偿办法,也要在遗嘱中一并写明。 (2)指定人和受人遗嘱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已的遗产遗留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遗嘱人遗赠财产的,应写明受遗赠公民的姓名;国家或
写了遗嘱的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不能再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了。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了。 三、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终止了。 四、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遗产有遗嘱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 1、如果遗嘱人对遗嘱继承份额没有详细说明的,由遗嘱继承人平均分割,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份遗嘱继承的办法是:如果内容没有抵触的,遗产分别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如果内容相抵触的,按照后立的遗嘱继承。有效的遗嘱要包括内容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体怎么分配、分配给谁,还要把被继承人的财产列明。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也就是说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的继承去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之后,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不参与继承的,那么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有遗嘱的遗产应根据遗嘱的规定,进行继承的办理,前提条件是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订立遗嘱时,通常立遗嘱人需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如果立遗嘱后,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也是有效的。立遗嘱人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则遗嘱无效,即使恢复了民事行为能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