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专利实施许可的费用的确定方式为:根据双方的约定确定。如果双方没有就使用费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认。仍无法确认的,根据专利本身的价值大小、专利实施难易程度、收益高低等因素进行确定。
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的种类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专利的强制许可的概念:在法定期限内,专利权人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行使专利被依法认定违法等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强制许可的一种许可制度。
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中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 (一)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作为前提。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定的原则。 (三)行政许可必须是公开公平公正。 (四)行政许可在实施的过程当中,要以便民高效为原则。 (五)遵循信赖保护当事人的原则。 (六)
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强制措施及其他应当由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可以设立)。
申请裁决专利强制许可的方式是:申请人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请求,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专利局进行审查,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请求书和有关证明后,应当审查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并且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时间内陈述自己的意见;对强制许可的决定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提前解除,不可以随意进行,必须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例如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被许可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支付使用费。支付使用费是受让方的一项主要义务。 2、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即不得超过许可的期限、地域或方式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不得许可合同约定的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有下列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向被许可人交付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以及向被许可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有以下义务: 1、按照约定实施专利的义务,被许可人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 2、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3、保密义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
申请裁决专利强制许可:请专利的人必须要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强制许可申请书,专利局也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专利局会根据审查的结论进行下决定,并对强制许可的决定进行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