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代位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前述死者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范围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代位继承人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
代位继承的继承顺序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就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或者由死者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范围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的性质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取代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
代位继承原则上是仅适用法定继承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后于其子女先于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且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中国的代位继承制度。根据法律规定,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可以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