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小区建筑物外墙脱落的责任由谁承担,视以下情况而定: 1、商品房在五年之内质保期,如果因工程的质量发生了问题而导致小区的外墙出现了脱落,则由开发商来负责; 2、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则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
劳务和总包双方都应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并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是过错责任划分的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建筑物掉落致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来承担责任。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不需要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在工地是了生伤亡事故时,责任要依据调查情况才能确定。如果是工伤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赔偿。如果形成雇佣关系的,由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
私人建房出现安全事故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农村建房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方式: 1.雇工受损害的,雇主负全责。 2.无偿帮工受伤的,房主应承担责任。 3.包工头有资质施工,其工人受伤的,一般由包工头负责;房主即定作人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的安全施工由施工企业的法人负责。安全施工是指建设安装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确保人身、设备、交通、机械等安全活动,也就是说各项施工必须是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安全施工是安全与施工的统一。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