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法院执行,债务人逃匿的,不会影响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债务人逃匿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然后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债务人逃避债务不执行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会向债务人发出执行通知,在执行的期限内不执行的,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等的强制措施。
法院执行庭找不到人,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被执行人失踪是逃避不了执行的。依据法律的规定,法院对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后,判决书生效的,法院的执行局就需要对判决进行执行,而执行判决时,需要被执行人配合。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
欠债人在异地,法院可以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正常情况下不能申请检察院监督,检察院并不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或提请检察院监督执行。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其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即可向检察院提起。
我国的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高级、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会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者其他的干涉。
执行程序中,只有当申请追加的理由成立时才能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裁定,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1.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被法院强制执行赔偿,则称该被告为本次强制执行的被执行
1、角色定义不同: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2、影响不
执行异议复议期限,是一个月,可以延长一个月。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同意调解的,由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如对方当事人拒不执行调解书的内容,可以持调解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立案,随后由法院执行局对负有调解书中义务的一方进行强制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