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让继承各自的规定如下: 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后处理遗产前死亡; 2、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并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一
在遗产没有分割以前,代位继承人死亡的,其应该继承的遗产转移其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继承中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一、两者的性质不同。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的法律制度;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转继承人实际上享有的是分割遗产的权利,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两者发生的条件
发生转继承之后,一般不存在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和转位继承是我国继承制度中的两种特殊继承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这两种继承方式的关系比较复杂,并且还常常涉及历史的原因,因此,准确把握代位继承和转位继承以及二者之间的区别,无疑对于正确理解和执行继承法,妥善处理有关继承纠纷案件具有重
代位继承与继承存在本质区别:1、代位继承是继承的特殊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制度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3、需要满足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
转继承代位继承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由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留有的遗产由其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作为代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留有的遗产。
下列人员是代位继承的主体: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继子女有权,但必须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视为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具有拟制的血缘关系,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关于代位继承的办理,如果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