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交易记录经审查属实,并且与案件有关的,可以作为刑事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借条是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的。可以作为证据的包括借条、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
偷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否具备证明力则需要具体分析。由于录音材料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类别和形式,诉讼当事人有权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但是偷录音未必具备证明力,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应当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
嫖娼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要能证明对方嫖娼,是可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证据的。但是嫖娼不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况,所以不能要求对方赔偿。
可以作为证据。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但是手机是比较新的事物,立法上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因此短信还需
首先肯定地说,录音或录像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 按法律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可以作有效证据的,录音证据如果是非法取得的,也仍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因此,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作为证据提供。
如果电话录音符合相关规定的,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根据法律规定,录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
仅仅只有几次卖淫嫖娼的证据是证明不了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但若是有嫖娼被查处时警方的笔录,也是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不和的辅助证据,再结合其他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证就可以是录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