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
二审法院可以依法改判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二审人民法院依据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重新适用法律,作出判决改变原审判决;二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作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
应公开审理的二审刑事案件如下: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法律规定的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 同时,当事人在宣判是否需要到法院,还需要根据案件的需要由法院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撤销案件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2、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3、其他满足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
通常情况下,裁定驳回的情形有以下九种: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够具体; 4、不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 5、受理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或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刑诉法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有: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自诉案件有: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审不是必须要开庭审理,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具体情况如下: 1、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开庭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
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提起抗诉的案件,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