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债权债务免除常见情形的有: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有: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同种类的给付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的给付。 不过,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2、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 3、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4、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5、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6、主债和从债。 7、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8、一时之债和继续之债。 9、无因管理之债
债权债务的转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的效力是,如果是依法转让,及时通知了债务人的,则转让行为有效,受让人取得债权和从权利,债务人要向受让人履行义务,债务人与债权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如下: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的债务和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类付款; 3、双方债务必须到期清偿;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可以抵消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下列情形: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以及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等。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是: 1、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 2、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已经到期; 3、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满足的条件为: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具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如下: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免除为无偿行为;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条件如下: 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3、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