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2)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
我国刑法对拐骗儿童罪的处罚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律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规
拐骗儿童罪主要特征: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4、本罪
拐骗儿童罪的认定标准: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4、
拐骗儿童罪的认定标准是这样的: 1、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妇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
拐骗儿童罪的惩罚有: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儿童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以下情形是为量刑时的加重情节:多次拐骗儿童的;造成被拐骗儿童身心严重损害的;虐待奴役被拐骗儿童的;造成被拐骗儿童家长及监护人身心严重损害的等。
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参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对于其中的主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其他参与者,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拐卖妇女、儿童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根据我国禁毒法制有关规定属于我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自愿禁毒、社区禁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禁毒。其中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