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监视居住期满后,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监视居住的决定,并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一、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不会取消监视居住: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四)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不会取消监视居住: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四)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犯罪分子缓刑结束后又犯新罪的,若符合监视居住的相关适用条件即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间的义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视居住期限为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已满那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取消监视居住,或者是变更其他的强制措施。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代理律师,这个时候就可以对法院提供材料,申请取保候审,但是这个需要在监视居住快满六个月的时候执行,
监视居住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不会中断,不意味着无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届满时,
监视居住到期检查院会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
监视居住期满机关会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或变更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被告人的侦查不会中断,也不意味着无罪。监视居住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届满,决定机关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我国《刑法》根据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一般的缓刑期间实行数罪并罚,但要是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的话,则此时就要由最高法核准执行死刑了。
如果犯罪分子在被宣告缓刑之后,必须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相关公安机关进行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必须积极配合,如果没有上述情形者,并且缓刑考验期已满,原判定刑罚就不需再执行,并给于缓刑者公开宣告。若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之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