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质押和质权不是一个意思。质权在质押合同生效后成立。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的行为,将该动产作为支付金钱或履行责任的担保,债务人如果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有将抵押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经过与抵押人的协商,可以将抵押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权人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的一种方式。 抵押的特征有: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 (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的顺序是:1.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按照公示先后确定清偿顺序;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质权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质权优先于抵押权;3.质权未有效设立,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因此时抵押权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质押物范围是: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关于作用: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
要看是否转移占有担保财产。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一、构成要件不同:抵销的要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消的要件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二、效力不同:抵销具有溯及效力。抵消权为形成权。 三、依据不同。
质押的特征,具体如下: 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担保的债权; 2、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即使债权部分被清偿,质权的效力和质权标的的的全部效力也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