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法律上监视居住期限是六个月以内。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虽然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在监狱执行。但是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还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并且强度比取保候审要大的多。
监视居住到起诉时间一般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如果是流窜作案、团伙作案时间就会长一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刑事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最长时间为六个月。
连续监视居住间隔最短为一年。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辩护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行为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如果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指定监视居住折抵刑期的时间是: 1、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判决执行以前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只有指定住所监视居住的期限能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