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法院会通知对方当事人。证人出庭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查清事实,这就需要双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充分有效的质证。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如当事人一方证人出庭,法院却没有提前将该证人出庭的信息告知另一方当事人,也没有提前将证人的书面证词提交对方,那么另一方当
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均没有异议的,证人就没有必要出庭。但是公诉人、当事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
二审应该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审不开庭会通知当事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况如下: 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通知证人出庭属于传唤证人的一种方式,是人民法院的职权。 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由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基于人民法院的依职权主动传唤,但无论哪种情况均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通知
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决定,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处理情况而定。传票的作用在于法院根据司法审理的需要,向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明,要求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司法审理地点来进行作证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法院到底采用何种形式,法条没有规定。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首先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则没必要让侦查人员出庭。其次,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应当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该侦查人员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
1、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二审能提出新的证据。诉讼中的“新证据”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其他。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