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一般性的交通事故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情况下才有,而且这种情况通常还要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才会有。偶尔在交警的调解当中也有,但这种情况极少。
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一般由交强险的表现公司有限赔偿,如果有购买商业保险的,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补足,若还有补足的精神抚慰金由肇事者自己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其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有下列原则: 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 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 3.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适当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4.适
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伤者构成伤残或者受害人死亡的,伤者或死者继承人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1)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一般不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由这些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的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不赔付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明确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之后凭借法院做出的判决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如果对方不履行的,那么申请强制执行。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如下: 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 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 3.公平合理原则。 4.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
一般性的交通事故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情况下才有,而且这种情况通常还要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才会有。偶尔在交警的调解当中也有,但这种情况极少。
对于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事故责任人和保险公司都有义务进行赔付,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予赔付,但是实际上在商业险中大多数都有约定精神损害不赔,所以一般情况认为商业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是不包括精神损失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