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不相同。解散清算是主动解散,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破产清算的每一个步骤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首先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若是未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应当通知并且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进行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为:首先需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需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法人清算程序有: 1、成立清算组。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2、展开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程序: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2、组建清算组。 3、接管破产企业。 4、处理善后事宜。 5、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清偿债务。 7、报告清算工作。 8、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9、追究破产责任。 10、办理注销登记。 11、追回非法处分的财
法院强制公司清算程序: 1、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2、审理债权确认争议,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 3、确认清算报告后,法院应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4、清算组根据清算结果申报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具体如下: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公司;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终结,公司注销。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
公司的清算程序是: 1、依法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3、按照通过的清算方案,进行清偿; 4、制作清算报告;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清算的程序有: 1、组成清算组; 2、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确认; 3、清偿各项税费; 4、制定清算报告并报确认; 5、申请公司的注销登记并公告; 6、注销后公司主体资格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
清算程序: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