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方式有三种: 1、民事责任,因违法生产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安全主管部门将会对单位及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
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一般而言,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进行行政处罚,该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或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某些情况下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年。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形式有: 1、因违法生产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需承担民事责任; 2、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安全主管部门将会对单位还有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3、因违规生产造成重大事故的,
行政机关可以不予处罚的违法行政行为种类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作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等。
行政处罚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