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没有固定标准,需要看受害人伤情和交通事故的损失。一般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
1、医药费:按发票.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
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 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这些: 1、医疗费、误工费等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进行计算; 2、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及受理交通事故法院所属辖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进行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
四川交通事故赔偿: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等。
辽宁的交通事故会赔偿下列费用: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的天数;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为基础)等。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2023年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