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依据是否造成损害决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毒品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如下: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从犯自首可鞥免于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即使从犯自首的,也应当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情节和危害结果,由法院对其审判是否免于刑事处罚,一般是有可能免于的。
犯罪预备中止也认定有罪的。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一种犯罪状态。犯罪预备中止由于预备犯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就中止,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免于刑事处罚算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因法定情况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犯罪分子若在绑架过程中强奸受害人的,应当根据绑架罪的强奸罪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犯罪中止的情况下,如果造成损害的,一般是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应当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的情况下,对于造成损害的,一般是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应当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不追究:是因为立案后经侦察后确认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就此终结。不处罚:是有刑事犯罪的发生,但因其他法定情形,如行为人不满14周岁或不满16周岁等,作出的一种处理结果
对轮奸中止犯罪又自首的,如果其犯罪行为并未对受害人造成损害的,则应当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的,则依照法定量刑标准减轻处罚。对于轮奸,法定量刑标准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谓中止犯就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