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以下无期徒刑不能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减刑;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四年内不予减刑。罪犯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未被执行死刑,
无期徒刑立功减刑。法律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以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无期徒刑的减刑: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的减刑: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减刑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无期徒刑减刑的办理人员具体如下: 1、原由高级人民法院初审、上诉审或依法复核,并制作法律文书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案件,其减刑、假释仍由高级人民法院办理。 2、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判决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案件,其减刑、假释可由中级
无期徒刑减刑由高级人民法院办理。无期徒刑减刑原由高级人民法院初审、上诉审查或者依法复查,并制作法律文书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案件,但其减刑、假释仍由高级人民法院办理。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判处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案件,可以减刑、假释。
无期徒刑减刑如果原来是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则其减刑仍然由高级人民法院办理,原来是由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判决的,其减刑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办理。
无期徒刑减刑条件: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创造或重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无期徒刑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此外的话,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