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审理后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即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法律注册资金的规定是采用发起设立的公司实行认缴制,不需要进行验资。大部分的企业也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资本是可以变更的。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有: 1、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2、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3、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应该直接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同意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消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
在司法实践中,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形式: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
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主要是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的对象是单位的资金,即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优抚、移民、救济的款物。
违约金的有关法律规定如下: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
新刑法挪用资金罪法条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犯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