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填写保证书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
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羁押期限届满未结案,有必要取保候审的; 2、可能较轻刑罚的; 3、不构成累犯且不属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患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处于哺乳期,取保不致发生社
刑事拘留后可以申请取保,但是嫌疑人和亲属只有取保候审的申请权,核准权在办案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
取保候审之前的羁押算刑期。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
取保候审的案件没有具体的开庭期限。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
逮捕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在法院定罪量刑之前,随时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办理取保候审大概是3个工作日。 要向前述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首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 然后由相应
递交取保候审申请后,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处理需要的时间是三天。 需要办理取保候审的,首先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 然后不同的阶段,由阶段相应的机关进行受理。 有权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