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不是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
遗嘱继承人不包括的情况如下: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继承人包括的范围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
遗嘱继承人没有限制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嘱继承人不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
遗嘱继承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遗嘱继承不包括以下人员: 1、遗嘱明确表示不得继承或者遗嘱既没有规定也不是法定继承人的人; 2、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3、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4、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 5、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遗产继承不包括: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遗嘱继承不包括: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遗嘱继承不包括: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有遗产继承权的具体如下: (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