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4
挪用公款罪主要是由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件构成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
挪用公款罪中的公款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行为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挪用公款的起算点也有一定的差异,在以两万元作为起算点的地区,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挪用两万公款的,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不会对其判刑。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为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和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3、主观上行为人具有行为的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果金融机构是擅自改变资金流向,违反国家规定的运用资金,从而为他人揽储的,很可能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挪用公款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
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行为人挪用公款两个月,如果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另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也可构成该罪。
改变资金用途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而未用符合条件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两个月,如果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可构成挪用公款罪。另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也可构成该罪。
构成挪用公款的条件是: 1、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从事营利活动;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偿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