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后置原则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最后行使职权做出错误决定的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采取后置的原则。既谁最后做错了,谁赔偿;后面的发现前面做错了,后面的纠正了,提出来了,错误就没有持续下去,就是前面的赔偿。
确定负有刑事赔偿义务的机关,主要看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人是哪个机关,由最后作出侵害公民权利行为的那个国家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即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是谁的行为造成损害,谁就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的时效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可能承担国家赔偿的机关主要由以下主体: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的国家机关,分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两者的赔偿义务机关有所区别。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受理赔偿请求、交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程序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不同情况有所不同。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可以通过一下途径确定负有刑事赔偿义务的机关: 1、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
前一阶段的诉讼结果是后一程序的前提和基础,后一程序的执行机关对前一诉讼阶段的结果负有审查、纠错的责任。前一阶段要尊重事实、打好基础,后一程序应严格审查、有错必纠。一旦发生刑事侵权,由后一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家,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