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公司是先解散再清算的,清算之后的程序是注销。公司决定解散之后,应该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债务清算应该由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的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后,才会清偿普通债务。
不能只清算不解散公司。公司清算的前提是解散,除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以外,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完毕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清算费的确定方式为清算组人员工资、公证费、办公费、诉讼费、审计费、公告费、差旅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费用的总和。公司只有依法清算之后才能够注销。
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等等。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
不一样。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或持续不能清偿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管理人对企业进行的清算。
公司解散清算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公司分立或者合并的情形除外; 2、公司清算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公司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 3、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一般公司解散后要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公司解散清算组的成员经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可以是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成员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担任。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
公司解散清算开启的方式是作出解散决议,之后的程序是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
解散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