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合同纠纷可以由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
未实际履行,约定的履行地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可以管辖;若约定的履行地不是当事人双方住所地,约定履行地无权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
承揽合同的管辖相较于其他合同的管辖并无特殊性,亦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重要之处在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曾指出,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承揽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遭遇合同纠纷管辖地的确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
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首先看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有过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规定主要有:1、首先,因专属管辖的合同纠纷由专属管辖法院地管辖;2、有协议管辖的,由协议管辖人民法院管辖;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约定履行地不在一方住所地,由被告住所管辖;4、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
遭遇合同纠纷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根据其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当事人的合同中无约定,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依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