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是: 1、赔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2、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赔不起一般是不会加刑的。除非检察机关认定量刑有错误提出抗诉后,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重新审理才会加刑。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是: 1、赔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2、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
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由于这种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的,又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的,因此称为附带民事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 1、因人身权利或财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 3、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造成被害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中,如果有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可以先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则法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无力承担民事赔偿的,一般不会加刑。但是,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一般不会加刑。除非检察机关认定量刑有误提出抗诉,否则犯罪嫌疑人有新的犯罪事实重新审理后才会加刑。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适用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且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的情形。在具体范围上,则只赔偿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并不在赔偿之列。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诉讼费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