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抵扣刑期也分为下列两种情况:首先,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实行监视居住。另外一种是在指定的居所,比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等有关场所。如果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
对于监视居住嫌疑人逃跑民警负责的解释,监视居住期间逃跑被发现的,一般要被逮捕。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别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
家人被逮捕之后,公安机关是要侦查起诉的,因此家属可以在这个阶段聘律师作为被捕嫌疑人的辩护人。在这个阶段,律师可以申请会见被捕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原委,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有必要可以为其代理申诉和控告。同时也可以在符合条件情况下为其申请
被逮捕之后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就会进行开庭审理,且做出审判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可能需要对其进一步采取逮捕措施。在被逮捕之后大概多长时间会到法院进行审理宣判呢?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
被批捕以后不一定会被判刑,因为批捕只是针对嫌疑人,不是具体的罪犯,在批捕后还需要经历一些审查阶段,如果在这个阶段被证实嫌疑人确实有犯罪行为,那么是需要进行拘留。后面根据犯罪行为进行判刑的,依照具体案件而定。
犯罪嫌疑人逮捕的期限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2、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3、处于怀孕或者哺乳期的妇女;4、案件有特殊情况或者出于办理案件的需要,更适宜监视居住者;5、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者。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
监视居住到期以后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
普通监视居住不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