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
需要注意的是,给付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实际上是赠与合同的履行。在我国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就区分于动产以及不动产。对于赠与动产,就是给予女方父母金器、玉石、现金这些动产,就算价格高昂,只要双方已经完成交付行为,就算离婚男方也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对
女方不愿意结婚,应当向男方退还彩礼,女方不退彩礼,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从给付彩礼到办理正式结婚登记前的期间内,男女双方因为感情和现实原因丧失了组成家庭的意愿,那么一方给付彩礼作为一种带有目的的赠与是可以请求撤销的,这种情况下也要考虑到双方是
使用彩礼买的车,在离婚的时候如何分配,以及是否需要分配,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首先,如果彩礼的赠与时间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而且使用彩礼购买的车辆,登记在受赠人一方的名下,这时候这一辆车就属于受赠人个人所有的,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婚前财产。在离婚
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收受的彩礼,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或者分配。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收到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但司法实践中,并未完全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机械化的操作,法院一般会根据
离婚男方要彩礼钱,彩礼钱是否应当返还要视情况而定。符合法定退还彩礼请求的,女方应当退还,不符合的,女方无须退还。判断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为主要依据。彩礼是男方在婚约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女方收受彩礼之后,如果悔婚的话,男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已经收受的彩礼。具体来说,能够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需要满足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双方还没有正式结为夫妻关系;2、双方虽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如下: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男女双方未办
首先,在实践中,一般将彩礼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故离婚时男方无权请求分割彩礼。但是,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中的任一种,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当事人
如果夫妻双方之前已经领了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彩礼一般不需要返还,除非具有下面几种法定情况之一的,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第一,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彩礼属于附条件赠与,以结婚登记作为生效条件。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登记
彩礼的性质属于附条件赠与,以双方结婚登记并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为生效要件。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且享有共同家庭生活的,赠与的条件成就,赠与生效,彩礼就属于收受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除此以外,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离婚时对于彩礼这一部分,有可能是判退还,也有可能判无需退还,到底怎么判还是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具体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对返还彩礼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